2012年5月1日

我阿公的經濟奇蹟





  撘著前往台北的車,車窗外的景色一直倒退,時光也跟著回到從前,三兄弟中我排行老大,但是我的個子最小也最老實,全村子的人都看不起我,常常有人跟我說,你二弟很霸,每每有農作物在市集販售時,明明一簍作物賣了100元,但是他總是跟你父親說只賣了30,你怎麼那麼笨,賣100元就繳回給你爹100元,就連攢一點來喝杯涼水的錢都不會,傻!





  父親是文人,這個時代讀書是沒有收入的,母親雖然是縣內最有錢最大的兩戶人家的生女以及養女兒,但是查某囝仔不值錢,娘家也不管。在那個時代,只要你有辦法開墾並種下作物,那些地通通算你的,那一年我背著香茅的種子,手執著柴刀,一刀一刀的往山裡劈,一株一株的種下咱們家的第一份財產。




  髮妻替我生下了三個女兒,兩個兒子,在那個年代,身為文人的父親沒有賺錢的能力,十幾歲的我必須供養父母,還得養活一家七口,我就像是父親的工具一般的賺錢,舉凡種植作物的"農",出賣勞力的"工",販賣作物的"商",我全都包了,就為了供養身為"士"的父親,三弟也早出社會,養活自己不是問題,偶而給父母親一點錢,二弟則是半毛錢也沒給過家裡。




  我雖然隻身幫家裡打出了一些土地財產,但是所有的產權我都上繳給父親,其實我自個兒什麼都沒有,某年,我硬著頭皮的跟父親要了大女兒要讀書的註冊費,爹說:我哪來的錢,女兒要讀書,自己去想辦法!我跟父親說:你不給我錢去註冊沒關係,那你給我一百元總可以了吧?負氣的我,帶了100元從南投集集的小村落出發,現在的我正坐在前往台北的車上,這年我23歲。




  到了台北,在香蕉市集找了份工作,每個月有600元的工資,我就每個月寄600元回家,自己利用下工的時間去撿些破爛賣了換飯吃,有好幾年的時間我沒有回過家,因為我心理面想著,回家時我一定不再讓人看不起。




  回鄉了,在三合院的正身護龍門口時,我看見一些小女孩兒在地上玩,眼見有個女孩兒很面善,長的跟我有些許相似,我開心的一把就抱起他進家們,妻子看見我抱著女孩兒回來,第一句話不是開心的歡迎,而是問我,你抱著隔壁某人的女兒幹什麼?原來我連自己的女兒都已經不認得了,而我的妻子,我知道這幾年來夠委屈她的了。




  我光榮歸來了嗎?嚴格說來其實並沒有,回鄉之後也是找了份工廠的工作,花了僅有的幾千元積蓄買了3分地,中午工廠休息一個小時的吃飯時間,我就到田裡去工作,下午又回來上班,下班了之後又到田裡去工作,像施肥這種需要比較長時間的活兒,就等禮拜日休假時去幹。而我從台北回來了之後,也已經不再把薪資全部都繳給父親了,某一次父親跟我要月錢,說我很久沒有給他錢了,那一天的我很生氣的說:你三個兒子誰給你最多錢?你老三偶而給你幾百元你就開心的要死四處去宣傳,你老二從來沒給過你錢你也都沒說過話,你怎麼不想想你現在的財產都是誰給你的!從那一天之後,爹再也沒有跟我開口要過一毛錢,不過雖然我沒有給他現金,但是我一年仍然供養他幾百擔的稻穀。



  孩子都長大了,三合院我們這一房只有龍邊的半條,我一家7口地方不夠住,大兒子要成家了,我花了4萬元跟親戚買了完整三合院的龍邊來隔出房間,又花了20萬翻修了整個三合院,村子裡第一家屋頂蓋上紅瓦片的房子就是我的家,而當年在市區中心的頂級樓房,一棟也才25萬,後來第一戶打掉傳統灶改用瓦斯爐跟坐式馬桶的,也是我。當年老丈人著急的跟我說,你哪有這麼多錢做這些事情,我笑著跟他說:管他有沒有錢,反正我就是做了,那做了就對了。這次我又花光了我所有的積蓄。



  我所有的孩子都成家了,小女兒嫁了個無所事事的老公,日子過的很苦,而且也沒有家住,我讓他們在我們三合院的後方搭了一棟鐵皮矮房屋,某次我父親叫住了我,拿了地契給我,當然這些地都是我一人拼回來的,他直接還給了我要我去過戶,但是我又還給了他,過了一陣子父親就讓三兄弟分了家產,不過其實那兒來的家產可以分?家裡面所有的財產跟田地都是我一個人用血淚拼回來的,還沒有真的要分的時候,三弟說大哥打拼的,我什麼都不要,二弟說只要給我30坪的地讓我有地方住即可,父親說要分家的這一天,兩個人都改口要平分,身外之物,我全同意了,唯一的條件就是,不管誰分到我小女兒的鐵皮屋那一塊地,都不准要她們搬家。



  那一天的家庭會議,三兄弟的私密對談,二弟哭著說:他老婆說爹的財產要分四份,因為二弟媳也說要分一份,不然要跟他離婚,雖然我跟三弟也都有成家,但是我當下就跟三弟講:他既然敢開口了,我們就給他!老三也同意了。



  民國87年,我70歲了,這一年我花了1000萬在新開的道路旁蓋了兩棟總共超過100坪以上的樓房,村裡的人問我,你蓋這些房子貸款了多少錢?我說:要借錢來做的事情,我不可能幹!不過當然,我又再一次的花光了我所有的積蓄,隔年921集集大地震,身為集集人的我當然逃不過此劫,好險我剛蓋好了兩棟堅固的新房,老舊的三合院則全倒光了。



  當初分家產的時候,三弟分到了小女兒居住的那一塊地,這已經是將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,我的三弟退休了,想要回來耕種,他開始在幾年前就一直透露著想要我的小女兒一家子搬家的念頭,最近提及的更是頻繁,前幾天,三弟來跟我說:那是你查某囝,我甲伊說不聽,我只好跟你說,如果她還不搬,那我就寄存證信函了。雖然當初我說過了不管誰分到了那一塊地,都不能趕她們走,但是畢竟是口頭上的承諾,而人家也讓她們住了十幾年,即使我二女兒一直居中協調這件事情,而小女兒也不想霸佔著三叔的地不走,但是沒有錢搬家也是一個難題,這已經是她們最後的棲身之處,當我聽到三弟跟我說要對她們寄出存證信函的時候,其實我的火氣也上來了,我跟三弟說:你放心,我會處理的。



  這幾天已經有人來整地了,整的是我那因為地震倒塌的三合院的地,我80多歲了,這一次我又要花光我的積蓄原址重建三合院給我的小女兒住,看自己的女兒流離浪蕩很心酸,年紀大了也無法再幫她們更多,二女兒跟他兒子很擔心我又一次花光了所有的錢之後養老怎麼辦,我笑著跟她們說,我還能做,放心!


  二女兒的兒子也就是我的外孫跟我說:阿公!你都已經80多歲了,還想要創造經濟奇蹟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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